2022年4月25日,貨車司機李某某(38歲,河南林州市人,暫住在黃巖)和王某某(21歲,黃巖人)將原某某(36歲,河南林州人)從中高風險地區帶回臺州一高速服務區停留。當天下午,李某某又從黃巖駕駛小型轎車回到該服務區,將原某某送回到河南林州后返回黃巖。
2022年4月26日,原某某在林州當地核酸檢測中呈陽性。李某某和王某某在接受黃巖區有關部門流調時,在已經明知原某某為新冠陽性病例的情況下,依然隱瞞他們將原某某帶回臺州的事實。
目前,李某某和王某某均被隔離管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臺州市公安局黃巖分局已對李某某和王某某等兩人的違法行為依法受理案件并展開調查。
疫情防控無小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動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是每一位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堅決不能觸碰底線和紅線,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響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黃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2年4月29日 來源:黃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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